晋城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信息公告(第四号)

[导读]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招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考生。

2018年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已经圆满顺利结束,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8﹞7号)文件要求,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已按照省定招生计划将所有高一新生录取审批表提交至省教育厅,学籍部门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批准的“2018年晋城市普通高中录取审批表”为高一学生注册普通高中学籍。经深入调查,部分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存在不同情况的违规招生行为,损害了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为此,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郑重公告如下:

一、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招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考生。凡未经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上录取、不在“2018年晋城市普通高中录取审批表”之内的高一新生,均为违规招生。考生及家长如有疑问,请登录“晋城市中考信息管理与服务网络平台(www.jckszx.cn)”查询,千万不要相信非正规渠道获取的招生信息和虚假宣传,以免损害自己的合法利益,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二、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2018年晋城市普通高中录取审批表”是2018年普通高中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凡未经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录取并公示的考生,均无法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三年后无法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

三、如未被普通高中正式录取、有意愿就读职业学校的考生和家长,请咨询市教育局职教科(电话:0356-2066151)。

晋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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