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导读]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2元。新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已开始实施,全市保障人数达11.1万人。

今年,晋城市将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2元。新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已开始实施,全市保障人数达11.1万人。

为保证保障资金及时发放,市财政局近日及时下拨资金460万元。此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最高可达3912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最高可达1968元。(焦佳妮)

  • 移动平台

扫描二维码 手机浏览生活服务网

手机网址:点击进入

晋城论坛:点击进入

新闻投递:点击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