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理顺供热价格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山西省物价局《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受山西省物价局委托,晋城市物价局拟于近期召开晋城市区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办法:
(一)参加人的构成及名额(24名)
1、消费者11人
2、经营者2人
3、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它利益相关方2人
4、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2人
5、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7人。
(二)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1、消费者、经营者及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其他利益相关方由市物价局从自愿报名并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2、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市物价局聘请;
二、旁听人员产生办法。设旁听席(3名),旁听人员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报名顺序选取。
三、新闻媒体产生办法。设记者席(4名),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听证会采访。
四、听证会参加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晋城市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热心关注居民供热价格,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经济和价格政策;
5、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6、允许向社会公开个人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信息。
五、报名时间:2012年6月21日至7月3日。
六、报名地点:报名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张1寸免冠照片到晋城市物价局综合法规科报名。地址:晋城市凤台西街289号市政府综合办公大楼1012室。
联系人:周建梅侯海青
联系电话:2198757
特此公告
晋城市物价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