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营行为,及时发现、纠正和化解风险隐患。根据山西省金融办通知要求,我市将对已经领取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12户担保公司进行全面逐户排查。
排查重点:2011年3月31日至2012年5月31日发生的所有经营业务;资本金不实风险;资金运用、业务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和风险性;是否挪用或占用客户保证金;是否占用客户贷款;是否以委托贷款方式掩盖代偿等行为;是否有非法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委托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理清股权结构、关联关系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陈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