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创新方式收好税

[导读] 近年来,市国税局积极创新征管思路和方式,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风险防控为切入点,大力实施专业化管理,全面提升了税收征管水平,促进了征纳关系和谐,为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市国税系统服务转型跨越发展系列报道(征管篇)

近年来,市国税局积极创新征管思路和方式,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风险防控为切入点,大力实施专业化管理,全面提升了税收征管水平,促进了征纳关系和谐,为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金税工程

由“人工管税”到“信息管税”

“以前查找核对一份纳税人的信息,光找相关经手人员就要四五个,几天时间都不一定能办完,现在所有纳税人的信息都在网络上,只要输入相关数据搜索一下,几分钟就可以搞定。信息技术在税务系统的普及应用,极大地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也为纳税人节省了时间、精力。”市国税局征管科科长姬庆周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近年来,市国税局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切入点,推进了征管方式转变,提升了征管水平。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市国税局就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先后启动实施了金税一期、二期工程,利用覆盖全国国税机关的计算机网络,开通了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发票认证系统、增值税稽核系统、发票协查系统组成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监控系统,安装了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防伪税控子系统、协查子系统、稽核子系统、车辆购置税管理系统等办公系统,共同构建起了功能强大的现代化的网上办税平台,税收征管工作迈入了以网络信息为主的无纸化办公时代,工作效率和水平大大提高。目前全市国税系统网络申报比例达到了15.32%,95%的纳税人可以不出门就能缴纳税款,75%以上的纳税人使用机打普通发票。

为了有效解决由于税务机关同纳税人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税收流失问题,国税系统根据税收征管法,依托先进的计算机网络,与工商、地税、财政等七部门联系建立第三信息交换机制,国税部门可以更为详细、准确地掌握纳税人的信息,进而作出更为准确的纳税评估,大大提高了征管质量和水平,逐步实现了“信息管税”的目标。

“科技就是生产力。国税部门信息化起步早,网络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仅使国税部门的工作效率、征管水平有了大幅提高,同时引领和带动了更多企业、部门对于信息技术的应用,促进了整个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市国税局局长王富明说。

风险管理

提前堵住税收流失漏洞

“避免事故发生的最好方法就是提前将风险化解。”这句管理名言,也被市国税系统应用于征管领域,并创造性地提出了以风险管理为引擎、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新模式。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新兴行业企业的不断涌现,纳税人越来越多样、灵活的经营方式和手段,都给税收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考验,如果仍然按照传统的方式管理,很难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此,市国税部门引进风险管理理念,就是根据以往数据的收集及企业的表现,通过提前对各行业、企业进行评估分析,挑选具有潜在偷、逃、漏税风险的企业进行重点专业化管理、监控,提前把漏洞堵上,减少税收流失。

为了准确研究行业风险,市国税局专门建立了风险特征库,将风险按纳税人所处的行业进行归集,按照“一般风险一般管理,较高风险重点管理”的原则,采取差别管理的方式对纳税人进行重点管控,由基层税源管理部门采取案头分析、日常巡查、提示提醒、税收辅导等常规管理措施,对虚开发票和少缴税款的高等级风险,进行重点关注、重点处置。

截至目前,该局分别建立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煤炭销售、汽车销售、煤层气开采、陶瓷生产等8个行业的风险特征库,涉及纳税人400多个。在此基础上,通过数据对存在风险进行识别,并根据结果定期发布《征管数据报告》和《税收风险报告》。今年以来发布了7期46个风险提示,对3个行业152名纳税人在虚开发票、少缴税款方面的风险进行了全面“会诊”,提前化解了风险,避免了偷、逃、漏税行为的发生,执法差错率一直保持最低限度,居全省前列。

依法行政

促进征纳关系和谐

依法行政是市国税部门始终坚持的生命线。该局以规范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为重点,以创建法治型机关为目标,不断强化法制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促进了征纳关系和谐,为税收业务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该局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年人均法制培训3次40学时,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与基层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分解。同时,依法规范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两大权力,通过建立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税务行政管理责任制,制订税收行政执法考核制、税收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等,明确了每个执法机构、执法岗位的职责、权限、程度,切实做到了国税机关执法活动既不越权也不失职,既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又保证税务人员依法行政。

该局还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将与纳税人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税收执法事项、重大税收减免、重大税务案件查处等纳入决策内容,建立了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重大决策程序;坚持柔性执法,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符合条件的调查、审批、认定等事项,最大限度地转为备案,凡通过催报、约谈、评估、限期改正等形式能实现的事项,不采用处罚强制手段,凡通过间接手段能达到目的的,不采用直接强制措施。2011年该局对4户不应核定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消鉴定,退还多征企业所得税1.27万元,全年未发生一件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同时,依法加强监督,通过加强政务公开、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等手段,对行政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构建起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检查、整改落实、分析反馈“五位一体”的内部闭环监督机制,有效地促进了规范执法。

通过完善制度和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市国税部门的税收执法行为正确率持续保持在99.5%以上,受到了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该局还先后获得全市依法行政十佳单位、全市政风行风评议群众满意部门、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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