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新标准出炉

[导读] 10月1日起实施,首次制定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10月1日起实施,首次制定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今后,市区高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将有法可依。近日,市物价局出台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新标准,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现执行收费标准不同的是,新标准除了调整多层住宅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还首次制定了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新标准,多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分为每月每平方米0.4元、0.6元、0.8元、0.9元、1元五个级别,达到浮动条件的多层住宅可上、下浮动20%;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分为每月每平方米1.2元、1.3元、1.5元、1.7元四个级别,绿化面积超25%的住宅小区,可另加收0.05—0.10元/㎡·月,25层以上高层住宅可另加0.10元/㎡·月,达到浮动条件的高层住宅可上、下浮动10%。具体执行什么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双方协商确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根据具体情况制订。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区执行的物业收费标准是2004年制定的,收费标准分六级,分别为0.15、0.20、0.25、0.30、0.40、0.60元/㎡·月。其中,对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没有制定统一标准,而且公共用电和用水费还得另行分摊。近10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出现以及物业服务成本不断增长,现有收费标准与物业服务已不相适应,导致物业纠纷不断,亟须进行调整规范。

有调查显示,2007年以来,市区绝大多数物业服务企业几乎无盈余,特别是老旧的多层住宅小区仍执行0.2—0.3元/㎡·月的收费标准,物业企业为维持经营只好采取少服务、不服务或在服务费外另收取公摊水、电费等形式弥补亏损,名义上收费标准不高,实际居民负担却是很高的,即“明低暗高”,原物业服务和收费标准已与实际严重脱节。

为此,市物价局通过多地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多方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并通过对物业服务进行成本监审,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出台了新收费标准。

据市物价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新标准最大的变化,就是首次制定了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更加合理,物业服务质量也有了保障。同时,执行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后,除装修管理服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车辆停放服务费以及受业主委托提供的特约服务费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再向业主收取其他费用。

据了解,高层住宅指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一般设有电梯作为垂直交通工具;多层住宅指四层到六层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户型上下叠加而成的住宅,可以不设置电梯,楼梯往往作为多层住宅的主要上下楼通道。

  • 移动平台

扫描二维码 手机浏览生活服务网

手机网址:点击进入

晋城论坛:点击进入

新闻投递:点击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