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提至70%以上

[导读]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要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70%以上和75%左右。

据人民网消息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要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70%以上和75%左右。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稳步提高保障水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机制。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70%以上和75%左右,进一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适当提高门诊医疗保障待遇。

通知指出,要积极推进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建设。贯彻落实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继续开展儿童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各类保障制度间的衔接。

通知还要求,要积极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15号),制定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有关文件以及需紧急救治的急重危伤病的标准和急救规范。指导各地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制定实施方案。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疾病应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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