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4万元职工大病互助补偿额上调

[导读] 记者从市总工会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动员会上获悉,第七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从2014年1月启动,最高补偿额度提高至4万元;第六期互助活动补偿工作截止时间将延长至今年底,参保的第六期患病职工仍可继续申请报销。

近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动员会上获悉,第七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从2014年1月启动,最高补偿额度提高至4万元;第六期互助活动补偿工作截止时间将延长至今年底,参保的第六期患病职工仍可继续申请报销。

为给广大职工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服务,市总工会对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内容进行了调整:一是调高职工大病互助的最高补偿额度,从每年最高补偿3万元提高到4万元;二是调整互助的运行期间,即从原来的当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调整为从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运行期间一致;三是延长第六期大病互助补偿区间,将第六期活动的互助截止期从今年的9月底延长至年底,延长的三个月时间职工不用缴费,正常享受补偿待遇,因此发生的补偿费用由互助风险金负担。

我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自2007年启动以来,至今已开展6期,参加人数逐年增加,互助金规模不断扩大,补偿水平显著提高,累计补偿患病职工1.6万人,发放补偿金5263万元,全市共减少“因病返贫,因病致困”职工家庭1061户,解决职工家庭暂时困难6730个,参加互助的职工平均自付率降低11.3个百分点,有效缓解了患病职工的生活压力,体现了工会大家庭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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