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出台新政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 减免部分收费

[导读] 今年7月大学毕业准备自主创业的王金鹏最近心情特别好,不为别的,正是近日晋城市出台的一系列鼓励创业工作的措施,让他和他的合伙人更加坚定了自主创业的信心:“税费有优惠、创业有补贴,政府服务也更加周全,创业的环境真是越来越好了。”

今年7月大学毕业准备自主创业的王金鹏最近心情特别好,不为别的,正是近日晋城市出台的一系列鼓励创业工作的措施,让他和他的合伙人更加坚定了自主创业的信心:“税费有优惠、创业有补贴,政府服务也更加周全,创业的环境真是越来越好了。”

日前,记者从晋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对创业就业的扶持力度,稳定就业岗位,该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该市大学生创造了更加宽松的创业就业环境。

本次出台的针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方面的扶持政策主要集中于税费优惠、创业补贴等方面。《意见》规定,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小微企业的,自其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创办小微企业的,自工商登记之日起两年内,可享受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省级留成100%、市县留成50%的财政补助政策;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小微企业的,可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其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从创业资金中按每年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3年的经营场地租金补贴;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根据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就业补助。同时,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市县人才服务中心将为其免费提供档案存放、代缴社保、代办户口、职称评定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为解决高校毕业生创业的资金难题,《意见》指出,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可将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每人15万元;对已经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可给予最高50万元的贷款再扶持;高校毕业生在人社、财政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申请到创业贷款并按期还款的,可参照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在规定额度内给予财政贴息。

为鼓励创业园区、企业、社会组织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扶持,《意见》规定,对入驻高校毕业生创业户数占园区总户数70%以上、入驻户数20户以上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创业园区,按每户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创建单位一次性建设补助;企业、社会组织利用自有创业场所、资金、技术、项目、队伍等资源对高校毕业生开展不超过6个月创业实训的,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根据成功创业人数,按每人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实训补贴。

同时,晋城市人社局、财政局还将重点针对现代科技、现代农业、现代物流、文化传媒、社区服务等行业,定期评选3—5个符合该市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好、潜在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创业项目,申报“山西省大学生创业星火项目”,为其争取省级创业资金扶持。各县(市、区)也将选择一些重点创业项目,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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