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强化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监管,近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全面启动,追缴资金将上缴同级财政,对“吃空饷”人员依不同情形进行处理。
本次集中治理工作主要在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中开展,将重点清理存在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单位,以及在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人员;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按规定应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人员;已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人员;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人员。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了由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还设立了专门的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并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集中整治将持续到2015年2月底。整治以“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和部门、单位自查整改与组织核查相结合的办法推进。整治领导小组要求各单位要按照治理内容,逐项对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在此基础上,对自查自纠零报告单位、被群众举报投诉单位、二级机构较多的单位以及自查不认真自纠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重点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实事求是、宽严相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严格清理查处,对“吃空饷”的人员,依据不同情况,给予清退、终止人事关系、核销工资关系等处理;对追缴的“吃空饷”资金要上缴同级财政;对利用职权让亲属或他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