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新农合大病保险正式启动

[导读] 首批8000余名参合农民将在春节前领到大病保险补助本报讯(记者李健)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筹备,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正式启动。昨天下午,记者从市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了解到,首批有8000多名参合农民将获得大病保险补助。“新农合与大病保险是农民健康

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筹备,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正式启动。昨天下午,记者从市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了解到,首批有8000多名参合农民将获得大病保险补助。

“新农合与大病保险是农民健康的“两根支柱”。”市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随着我市新农合制度的不断完善,有效缓解了参合群众因患病带来的经济负担,但还不能更好地解决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参合群众仍存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而大病保险的出现,无疑为我市的参合农民撑起了健康保护伞。

新农合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依法依规参加并享受新农合政策的人员。将保障对象因患大病发生高额的住院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按规定支付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障范围。合规医疗费用则是指新农合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费用以外且符合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的起付线标准暂定为1万元,设立起付线是为大病保险支付设定一个门槛,在起付线以上的费用将按最低55%的比例报销。1万元起付线标准的设定,使病人不会因此致贫返贫,同时也将大量的小额医疗费用剔除在大病保险支付范围之外,更有利于集中财力真正保大病。

目前,我市已经选出了8000余名参合农民进行大病保险补助,补助将会根据各县统一安排进行发放。最迟在春节前,这些补助将会全部发放在参合农民手中,解决他们的看病负担。2014年,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按当年新农合筹资标准的8%提取。今后,随着新农合筹资标准、补偿水平的变化将逐步调整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不断提高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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