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低保标准再次调高

[导读] 记者从市城乡低保管理中心了解到,1月1日起,我市农村低保标准再次调高,每人每月提高20元,人均补助水平位居全省前列,7.8万人可从中受益。

记者从市城乡低保管理中心了解到,1月1日起,我市农村低保标准再次调高,每人每月提高20元,人均补助水平位居全省前列,7.8万人可从中受益。

为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我市农村居民每人每月再次提高20元。本次提高标准后,每人每年最高可领取的金额为:城区2856元,泽州2856元,高平2696元,阳城2576元,陵川2476元,沁水2496元,目前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

记者还从民政部门了解到,我市的城乡低保于2002年实施以来,已先后10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水平位于全省前列。截至2014年底,全市享受农村低保人数达7.8万人,去年共下发农村低保资金16953.13万元,农村低保每年每人平均达2419元,补助水平农村每月每人达160元,基本确保了困难家庭的日常生活。

此外,为将真正困难的群众纳入低保范围,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去年我市还开展了城乡低保专治整治行动。整治期间,全市对现有的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复核,并对新申请的低保对象及时进行受理,还对那些符合条件而没有提出申请的困难家庭主动给予救助。同时,为畅通困难群众申请低保渠道,我市还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确立了乡镇(街办)在社会救助中的主体责任,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由乡镇低保管理员专门负责受理转办事项,确保了低保办理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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