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示范农家乐和旅游商品示范企业专项奖励资金公示

[导读] 近日,市旅游文物局、市财政局对2015年度示范农家乐和旅游商品示范企业专项奖励资金竞争性分配项目进行公示,89家示范农家乐和12家旅游商品示范企业入选,涉及专项奖励资金114万元。

近日,市旅游文物局、市财政局对2015年度示范农家乐和旅游商品示范企业专项奖励资金竞争性分配项目进行公示,89家示范农家乐和12家旅游商品示范企业入选,涉及专项奖励资金114万元。

为推动旅游产业发展,调动旅游企业发展旅游产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政府出台了《晋城市示范农家乐和旅游商品示范企业专项奖励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并于近期开展了全市专项奖励资金的竞争性分配评审工作,根据“突出重点、择优支持、创新机制、竞争分配”的原则,对114万元的示范农家乐和旅游商品示范企业专项奖励资金进行竞争性分配。

经过对申报项目的初审、实地审查、专家评审,12家旅游商品示范企业和89家示范农家乐最终入选。泽州县贰拾捌宿影视有限公司、高平市凤林刺绣厂、市太行娲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陵川县乡土人家农业综合开发公司、山西金红运布鞋有限公司、阳城县东方丝棉制品厂、市量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市晋艺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12家旅游商品示范企业分别获得了1万元—4万元,共计30万元的旅游商品示范企业专项奖励资金。农家乐专项奖励资金共84万元,申报和评审均以县(市、区)为单位打包进行,其中陵川县21家、阳城县20家、泽州县15家、高平市10家、城区11家、沁水县12家。经过评审打分,陵川县获得最高奖励18万元,其他县(市、区)分获11万元—16万元不等的奖励资金。

据介绍,本次公示截止日期为1月28日,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与市旅游文物局、市财政局联系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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