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调查:半数市民遭侵权时忍气吞声

[导读] 昨天是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主题是“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作为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你的权益有没有被侵害过呢?面对部分“无良”商家,你会用实际行动来维权吗?……“3·15”前夕,本报微信平台发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面对显而易见的侵权事

昨天是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主题是“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作为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你的权益有没有被侵害过呢?面对部分“无良”商家,你会用实际行动来维权吗?……“3·15”前夕,本报微信平台发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面对显而易见的侵权事实,超过半数的晋城消费者,却眼睁睁放弃了自己的权益,选择了沉默。

晚报微信平台发布的微调查。 焦宇 摄

调查

近九成受访者曾被侵权

3月13日,本报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项关于“面对侵权,谁让你最受伤?”的微调查,截至3月15日,记者在有效投票数中发现,在日常消费中遇到过合法权益被侵犯的人数占调查总人数的近九成。

而对于他们中的很多人来说,被侵权的事情仍记忆犹新。11%的被调查者表示,最近一次被侵权发生在一周之内;13%发生在一个月之内;22%发生在一年之内;还有逾半数受访者已经忘了确切的日期。

日常消费品质量问题最揪心

在调查问卷中,曾遭遇过侵权行为的市民,道出了他们遇到的种种不满。

在“所遇到的侵权事件是哪个方面”一项中,消费者反映,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最多的是质量问题(27%);其次是服务态度(20%);排在第三位售后服务问题(18%);此后依次是“虚假宣传”、“假冒商品”等等,可以说侵权事件涉及了各个方面。

哪些产品质量问题最困扰消费者?调查显示,与人们生活最紧密相关的日常消费品高居榜首,比例高达40%;其次是电子数码产品,占到22%;服装、机动车等其他产品紧随其后。

被侵权,半数受访者选择“默默承受”

被侵权了,怎么办?是认认真真讨个说法,还是发扬点“阿Q精神”当作没有这回事?记者惊讶地发现,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54%的受访者选择了“默默承受”,甘吃“哑巴亏”;而选择向商品购买地的管理部门投诉、向侵害者管理机关投诉的消费者只有27%;选择向消协投诉的仅仅占17%。

然而,即便这么多人面对侵权选择缄默不语,但他们心中难免是有“怨气”的。不少受访者就向记者表示,消费过程中遇到侵权事件,首先最直接损失的就是经济利益,其次是耽误时间,还有一些假冒伪劣产品甚至会危及人身健康等等。

原因

不愿维权主要是“怕麻烦”

那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不愿意站出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采访中,记者发现,他们选择不投诉主要是害怕投入过多的时间成本。

去年,家住阳城的马先生在当地一家店里一次性订购了30桶饮用水,店家赠送给他一台饮水机。没想到在后期使用过程中,马先生发现该饮水机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经常有滴水、漏水现象。随后,马先生找商家交涉,要求商家为其更换一台饮水机。但商家表示,赠品不在“三包”范围内,拒绝退换。“那个饮水机是无偿给的,但如果知道有质量问题,我也不会买那么多水啊?”马先生告诉记者,虽然他觉得被侵权了,但怕既耽误时间又解决不了问题,只能自认倒霉。

同样因为怕麻烦而自认倒霉的还有市区的吴女士。“就拿前几天的事来说吧,我给女儿买了一件秋衣,当时问得很清楚,说是不掉色不缩水,回家用水洗过之后却发现掉色严重。但是拿到店里后,店家说这是贴身衣物,洗过之后不退不换,真的很生气。”吴女士说,在日常生活中,像这样的琐碎小事,去花时间维权,感觉有点得不偿失。

采访中,多数市民也像他们一样,遇到侵权事件首先对投诉的结果有了预设,然后用“免得自己生气”,“没有时间”、“解决不了问题”等等理由回避了自己的不作为。于是,就有不少消费者被侵权后选择忍气吞声。

500元是选择维权的“临界点”

面对侵权,如果损失小点也就罢了,如果真是大件,能不能忍就看个人的承受能力了。那么,晋城的消费者会义无反顾地站起来讨说法的“底线”是多少?

调查显示,对于受访者来说,500元是个门槛。超六成受访者认为,500元以上的损失才值得费功夫去维权。

而当记者问到“如果要进行消费维权,你将选择哪种途径”时,多数受访者表示先找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得不到解决便找消协投诉;另外,还有一些市民表示会通过媒体将其侵权行为曝光等。不过,消费维权,在他们看来依然是件非常麻烦的事。究其原因,除了耽误时间外,消费者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以及不容易掌握商家侵权的证据,也是导致放弃维权的原因。

声音

提高维权意识,让维权更方便

昨天是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我市相关部门举办各种各样的宣传活动。不少市民表示,举办这些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的宣传活动固然重要,但如何让消费者在“3·15”之外能够方便、快速地维权更重要。

“只有让消费者感到‘天天3·15’不是一句空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能够时时亮剑,健康、安全、理性的消费环境才能够有序发展。”网友“小5”就认为,工商和质监部门要有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法治思维,凡是与消费者权益相违背的人与事,必须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要与时俱进,主动亲近网络、亲近市民,及时受理他们的消费投诉。微友“孤灯”也通过本报微信平台称,消费者协会作为消费者的“娘家人”,要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构建消费维权新常态,只有让消费者遭遇侵权时更方便快捷地维权,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才会不断加强。

调查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消费者投诉维权的方式多种多样,我市12315电话平台、网络平台、短信平台都已开通,尤其是12315投诉热线全天开通,市民随时随地都可以拨打电话进行投诉,确保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消费者距离真正的放心消费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就像今年中消协确定的消费维权主题“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一样,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当大家都行动起来,才能看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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