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出台“50条”为企业减负

[导读] 此次市里出台的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50条”措施,涉及规范涉企行政权力、涉企收费、政策支持、创优环境四个方面的内容。涉企行政权力方面主要是简政放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包括取消、承接、改为属地管理的省级涉企行政权力事项262项,目前全市已完成任务分

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出台了“50条”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据了解,此次市里出台的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50条”措施,涉及规范涉企行政权力、涉企收费、政策支持、创优环境四个方面的内容。涉企行政权力方面主要是简政放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包括取消、承接、改为属地管理的省级涉企行政权力事项262项,目前全市已完成任务分解工作,其中取消29项,承接14项,改为属地管理的219项。取消的事项包括企业法律顾问注册、集体合同审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入晋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入晋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入晋备案、全省网吧连锁企业认定、信用卡章程审批等内容。市里承接的事项包括软件出口登记、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煤层配采审批、知名商品认定、假药劣药检验鉴定等内容。措施从4月1日起正式执行。

涉企收费方面,取消的收费项目有铁路护路联防费、文化市场证照工本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营运车辆管理IC卡工本费;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有价格调节基金、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资金;暂停收费的项目有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降低收费率的项目有失业保险费率、企业生育保险费率。此外,将取消、规范22项金融机构业务收费,货运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实行阶段性优惠,2015年度困难企业继续缓缴五项社会保险等。

政策支持方面,将重点培育扶持装备制造、文化旅游、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食品医药和现代服务业等七大产业;设立小微企业扶持基金,按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实施以奖补方式支持政银企合作,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六补一缓” 政策;通过“七补一贷”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给予创业园区建设和创业孵化基地场租补贴;给予企业新招用人员组织培训以及小微企业新招用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给予部分“并轨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等。

创优环境方面,对于银行贷款承诺、融资意向书等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不再作为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试点工作;推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推动办税服务厅互设窗口,提高办税效率;加大政府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力度,提高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低费担保服务和撬动银行信贷资金的能力;实施中小微企业成长工程,推广“助保贷”等融资模式,建立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积极推进晋城海关、晋城检验检疫机构的建设,尽快实现就地办理产品报关、检验检疫等业务,还将主动对接郑州铁路局,争取对我市煤炭、化肥、钢铁等货物运输实行普惠性运价等。

为确保减负措施落实到位,市政府要求,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职,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各配合单位要主动协作配合,形成推动合力;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出台减负担、优环境、稳定工业运行的政策措施,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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