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出台政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明起施行

[导读] 为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近日,晋城市出台《晋城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并于5月23日起全面施行。

为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近日,晋城市出台《晋城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并于5月23日起全面施行。

主要包括四项改革措施,即取消农业、非农业的户口性质划分,建立与统计部门统计口径一致的人口统计制度;放开城镇户口迁移条件;建立社区集体户;建立完善居住证制度。同时,将扎实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包括积极推进土地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城中村居民市民化、做好社会保险和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提高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五方面内容。

到2020年,基本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迁移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全市城镇新增人口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逐年实现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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