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解读

[导读] 让每个人都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不仅是公民最基础的生存权利,更是国家与社会的责任与义务。去年底,我市出台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我市新农保与城居保正式合并,并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制图:刘会霞

□本报记者 卢科 通讯员 郭正阳

让每个人都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不仅是公民最基础的生存权利,更是国家与社会的责任与义务。去年底,我市出台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我市新农保与城居保正式合并,并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项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究竟意味着什么?合并后的养老金如何计算?又该如何领取?近日,记者专程采访了市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韩培智。

核心 打破城乡二元制度

“简单来说,就是以后不再有新农保,也不再有城居保,所有的人都是一个保险。”韩培智告诉记者,新农保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简称,城居保则是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简称,两者在我市虽然已经全面覆盖,但无论是缴费标准,还是待遇服务,都有着不小的差别。

“这次新农保和城居保的正式并轨,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打破公共服务的城乡二元制度,让每位公民,无论居住在农村还是居住在城镇,都能公平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韩培智告诉记者,新农保与城居保合并后,城乡居民将共享统一的政策标准,共用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平台,从制度上消除影响劳动力和人口合理流动的障碍,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今后除了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职工交纳的职工养老保险外,其它所有类型的居民养老都将纳入这个保险范围之内。”记者也了解到,目前我市参保人数已达113万人,截至目前领取待遇的人数也达到27万人。

标准 12个档次,多缴多得

韩培智介绍说,今后,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部分由政府全额支付,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

“新制度实施后,最大的变化之一就是基础养老金得到了提高。”韩培智介绍说,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我市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95元。其中,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省政府增加的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元(陵川县为10元),市政府增加的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5元,县(市、区)则每月增加不低于5元。“结合各类国家政策以及各县(市、区)不同的补贴标准算下来,目前开发区、城区的基础养老金为115元,泽州、阳城、沁水的基础养老金为105元,高平、陵川基础养老金则为95元。”韩培智强调,基础养老金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我市将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的标准。

补贴 6大标准,多缴多补

记者还了解到,除国家提供的基础养老金部分之外,参保居民自行缴费部分政府也有补贴。

“市、县(市、区)每人每年最低补贴标准为:缴费100元补贴30元、缴费200元补贴35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50元、缴费500元至600元补贴60元、缴费700元至900元补贴70元、缴费1000元至2000元补贴80元。”韩培智告诉记者,“国家给基础部分,自己交一部分,政府再补贴一部分,最后所有的钱全部纳入个人账户中。这样算下来对于无正式工作、低收入家庭来说非常合算,而且对于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还会为其代缴不低于最低档次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领取 满足三个条件,余额可继承

缴费完成后,如何领取养老金呢?

对于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需要具备的条件,韩培智表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同时,新农保或城居保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不需要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计算养老金发放额度有一个公式,即发放额度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这与现行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是相同的。”韩培智介绍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接续 可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如果转户口了,养老保险该怎么办?

对此,韩培智告诉记者,对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同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养老保险、优抚安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之地的衔接,也将按相关规定执行。

丧葬补助金 阳城、沁水已经实行

在采访中,韩培智还告诉记者,除了余额继承外,国家也鼓励有条件的县级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而我市的阳城、沁水两县已经建立并实行,居全省前列。

阳城县规定,参保人员死亡后,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以按照阳城县当年城乡居民月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10个月的标准,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沁水县则规定丧葬补助金标准为当年1月国家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乘以10个月计算(年内国家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从次年1月起调整)。“两县积极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有效地推动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也在一定程度上推进殡葬改革,实现文明进步。”韩培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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