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部分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征报补充录取志愿公告

[导读] 因部分农村高中、民办高中、中职学校录取出现缺额,经市中考录取领导组研究决定公开征报补充录取志愿。

因部分农村高中、民办高中、中职学校录取出现缺额,经市中考录取领导组研究决定公开征报补充录取志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尚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于8月4日14时至8月7日14时登录晋城市招考中心中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期间允许多次修改,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原填报志愿作废。

二.补充录取仍然实行从高分到低分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三.已填报志愿的考生,8月9日12时开始网上查询补充录取状态。被录取的考生8月10日凭准考证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招生学校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被农村普通高中、民办高中、中职学校录取,尚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考生可于8月6日18时前继续在原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应当无条件准予办理入学手续并将这部分考生入学信息于7日中午12时前在网上进行确认。

五.根据省招考中心工作安排,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包括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晋城中专、高平中专)将分别于8月10--13日、9月10--12日进行两次补充录取志愿填报,有需要的考生应特别予以关注。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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