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局出入境管理局成功审批签发了我市首个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申请人刘女士终于如愿地领取到了前往港澳通行证,这是自省厅下放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权以来,我局首次独立开展赴港澳定居审批工作。
申请人刘女士,于2011年3月与香港居民伍某在香港登记结婚,并于2014年3月首次提出赴港澳地区夫妻团聚类定居申请。省厅下放定居审批权后,我局积极配合省厅,认真核查申请人身份信息材料,2015年6月,刘女士赴港澳地区定居条件达到规定的审批分数线,经省厅出入境管理局局务会研究决定,拟批准其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在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缴销身份证后,7月27日,按照程序要求,完成信息系统内全部流程,出入境管理局为申请人签发了前往港澳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