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医保中心:又有3种慢性病门诊费能报销了

[导读] 记者在市医保中心了解到,今年起,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这3种慢性病门诊费可以报销了。

本报讯(记者冯通)昨天,记者在市医保中心了解到,今年起,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这3种慢性病门诊费可以报销了。至此,我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达到38种,城镇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达到28种。

据了解,我市实施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为解决参保职工、居民的医疗需求,以及慢性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过重的问题,已先后将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化学治疗等多种慢性重症病种门诊费,纳入了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今年1月1日起,为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医保基金运行状况,我市又把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这3种慢性病门诊费,纳入了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市医保中心表示,从去年起,我市门诊慢性病鉴定程序、复审时限也作了调整。其中,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调整为按参保地管理原则进行申报鉴定,方便了参保患者;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门诊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红斑狼疮、白血病、精神分裂症这7种门诊慢性病不再进行复审;其他慢性病病种也调整为每两年组织一次复审。对于无法参加复审的病瘫人员,医保经办机构还将组织医生上门进行鉴定,经鉴定为长期卧床治疗、生活不能自理的慢性病人员,将不再参加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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