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孟福贵出席会议并讲话

[导读] 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313件,交由市政府系统承办的289件,占大会建议总数的92%。

本报讯 (记者栗晋波、实习生庞雅心)2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孟福贵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任建宏、李章宏、廖军、孔庆鹏、李国继、韩淑君,秘书长张斌胜出席会议。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张世荣、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副市长王维平所作的市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晋城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的说明,审议了《晋城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听取了关于《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规定(草案)》的说明,审议并通过了《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规定》,并进行了人事任免。

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313件,交由市政府系统承办的289件,占大会建议总数的92%。其中:财政经济类91件,占31%;城建环保类48件,占18%;科教文卫类70件,占24%;农业农村类36件,占12%;政法民政类20件,占7%;其他方面24件,占8%。市政府受理这些建议后,立即进行登记、整理、分类,于2015年4月14日采用集体交办形式,交由市政府系统40多个部门进行办理。各部门接到任务后,迅速开展办理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理完毕。从办理结果反馈情况看,建议办结率达到了100%,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了98%。

孟福贵在讲话中指出,一年来,市政府各部门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政府工作相结合,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强化督查,进一步提高了代表满意率,提升了办理实效。为更好地完成建议办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要及时收集总结办理经验、建议及意见,分类整理,向市政府转达,使建议办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孟福贵强调,我市是全省首批授予立法权的城市之一,制定地方立法《条例》是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客观需要,是贯彻依法立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主导作用的有效途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要起好步,开好局,广泛征求意见,走出去学习取经,下功夫、花时间、费精力,认真研究,反复探讨,力争把《条例》制定成为具有参考借鉴价值的里程碑式法规。环保、城建等部门要积极参与立法工作,集思广益,见仁见智,推动地方立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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