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重拳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导读] 为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全面改善我市环境质量,今年我市将充分发挥刑事司法与环境行政执法的联动优势,严惩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彻底解决有案不立、有案不移、移案不接、以罚代刑等突出问题。

本报讯 记者冯通报道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全面改善我市环境质量,今年我市将充分发挥刑事司法与环境行政执法的联动优势,严惩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彻底解决有案不立、有案不移、移案不接、以罚代刑等突出问题。

一直以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不够的问题备受社会关注,由此造成的行政执法机关与政法机关有案不立、有案不移、移案不接、以罚代刑等突出问题,一直为公众所诟病。

“为彻底解决这些突出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环保部门将结合我市当前深化环境保护大检查的总体要求,依法整治一批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取缔、关停一批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企业和项目,查处一批典型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惩处一批环境违法犯罪分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据介绍,今年我市环保部门将重点对焦化、化工、冶炼、电镀、医药、采矿、机械加工行业及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等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重点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涉重金属企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处置、收集、经营、运行情况;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基本情况及环境管理情况;在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中恶意偷排特别是异地非法倾倒的;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有放射性的废物、含病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顿以上的;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性环境事件调查的;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将严格执法监管,充分运用《环保法》赋予的监管职责,全方位、立体式排查环境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手段,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还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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