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和陵川县将作为我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县

[导读]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起我市将精心打造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并力争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

本报讯 记者陈马利报道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起我市将精心打造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并力争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

根据实施意见,阳城县和陵川县将作为我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县。从今年起,试点两县各选择两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5个村,其他县(市、区)各选择2-3个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从而为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从2018年起,按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基本模式,在全市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同时,我市将从建设布局、村级党的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治理机制、多元主体参与建设渠道、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信息化建设、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特色文化、人居环境等10个方面着力,促进试点村全方位“变脸”升级。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农村社区的建设标准,包括组织机构健全、公共设施完备、服务场所完善、社区服务高效便捷、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健康、环境整洁优美、社区乡风文明、社区治安良好八个方面。其中,公共设施要实现“五通”和“两栏”。“五通”是通路、自来水、电、有线电视和宽带;“两栏”指村务公开栏、宣传栏。农村社区服务场所也要达到“八有”,即有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室、便民超市、文化活动室、体育健身场所、议事大厅、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和警务室。

《实施意见》指出,各县(市、区)要按照聚居人口适度、服务半径合理、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科学规划农村社区建设布局。在现行村委会范围内,原则上按照“一村一社区”的形式开展社区建设;规模小的村、人口居住分散或者生产生活方式相近的地方,可以按照“多村一社区”的形式探索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同时,农村社区建设规划要与村布局规划、乡镇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相协调,与“美丽乡村”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规划配套衔接,促进农村内部生产、生活、生态等功能合理分区,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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