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营改增发票开具覆盖“四大行业”

[导读] “营改增”新增的四大行业纳税人在沁水县全部开出了增值税发票,县国税、地税部门也分别按照各自的职能完成了发票代开业务。

本报讯 日前,“营改增”新增的四大行业纳税人在沁水县全部开出了增值税发票,县国税、地税部门也分别按照各自的职能完成了发票代开业务。

据介绍,今年5月1日起,“营改增”工作全面推开,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当天,沁水宾馆在自己开票系统中成功开出自己首张营改增后的增值税发票,计税金额192.23元,税额5.77元;山西省沁水县建筑有限公司开出了首张工程款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135135.14元,税额14864.86元;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出了车辆保险首张增值税发票,金额8000元,税额480元;沁水县人民戏剧演出有限公司开出了戏剧演出首张增值税发票,金额47572.82元,税额1427.18元。此外,地税服务大厅开出首张代开二手房交易的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县国税局也开出了首张房地产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90090.09元,税额9909.91元。至此,新增的四大行业纳税人在沁水县全部开出了增值税发票。(任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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