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人可领补贴

[导读] 市民政局、财政局、卫计委以及市老龄办联合下发文件,今年起将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发放补贴,补贴标准从每月30元到300元不等。

本报讯 记者陈马利报道:近日,市民政局、财政局、卫计委以及市老龄办联合下发文件,今年起将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发放补贴,补贴标准从每月30元到300元不等。

具体补贴对象及标准为: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30元;城乡低保家庭中的6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60元;10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300元。其中,失能老年人是指经过专业机构评估或经县级以上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鉴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必须依赖他人长期照料的老年人。

新政规定,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助标准更高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其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列支。对已享受低保待遇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其补贴只可叠加,不能冲抵。对符合多项补贴标准的老年人,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补贴。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低保家庭中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补贴经费将从城乡低保资金中解决,并按现行负担政策落实。10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补贴由县级财政负担。同时,为了保证专款专用,补贴采取社会化发放方式,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补贴将转账至低保“一卡通”,百岁以上老年人补贴将转账至个人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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