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标准再次提高

[导读]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全市城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统一提高30元,五保标准每年提高500元。

本报讯 (记者商津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全市城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统一提高30元,五保标准每年提高500元。

据介绍,截至3月底,全市城市低保共10128户、19035人,农村低保50395户、64114人;截至去年底,五保户共6326人,其中集中供养1891人、分散供养4645人。提标后,我市城乡低保人员的保障水平继续位居全省前列。

此次提标后,城市低保标准方面,城区、开发区提高至511元/月,高平、阳城提高至498元/月,陵川、沁水提高至485元/月,泽州提高至495元/月。农村低保方面,城区、泽州、开发区提高至3276/年,高平提高至3120元/年,阳城提高至3000元/年,沁水提高至2916元/年,陵川提高至2892元/年。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方面,城区、泽州、开发区为6200元/年、3800元/年,高平为5700元/年、3700元/年,阳城、沁水为5500元/年、3700元/年,陵川为5500元/年、3400元/年。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提标是按照中央和省里有关要求,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实际情况制定,并确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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