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失业保险费率再次下调

[导读]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从5月1日起,我市再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本报讯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从5月1日起,我市再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据悉,此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将由现行的2%降低至1.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1.5%降至1%,个人缴费比例为0.5%,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后,个人失业保险待遇不变。

此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预计从今年5月1日至12月30日,将直接减轻全市1600余户参保企业的经济负担3300万元,惠及参保职工近26万人。(玉梅 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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