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公安“主办侦查员制度”受公安部表扬

[导读] 高平市公安局大力实施案件侦办制度改革,他们推行的《主办侦查员工作制度(试行)》,在日前全国公安机关第三批优秀执法制度评选中,成为入选的53件优秀执法制度之一,受到公安部的通报表扬。

本报讯 高平市公安局大力实施案件侦办制度改革,他们推行的《主办侦查员工作制度(试行)》,在日前全国公安机关第三批优秀执法制度评选中,成为入选的53件优秀执法制度之一,受到公安部的通报表扬。

2015年以来,高平公安局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针对一线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被动工作、吃“大锅饭”、奖惩不明等问题,全力推行案件侦办制度改革,制定下发了《主办侦查员工作制度(试行)》,对主办侦查员的任职条件、职权、职责、奖惩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了推行主办侦查员改革的基本思路。

在遴选人员方面,将取得执法资格且办案经验丰富的民警纳入遴选范围,通过查阅民警个人档案和执法档案资料,综合考评其政治素养、廉洁自律、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办案能力,对入选的民警颁发聘任书,纳入高平公安局主办侦查员人才库。在完善办案机制方面,赋予了主办侦查员挑选协办侦查员、组织现场勘察勘验、要求相关部门警种提供技术支持等7项自主权,充分调动了民警办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推行奖惩激励方面,实行了年度审核制度,对案件质量高、群众反映好的主办侦查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评先评优、晋职晋级、记功奖励。对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等10种执法过错的,取消其主办侦查员资格,依法依纪予以处理。(张宪东)

  • 移动平台

扫描二维码 手机浏览生活服务网

手机网址:点击进入

晋城论坛:点击进入

新闻投递:点击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