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63家“久试不验”违法企业已整改

[导读]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市有“久试不验”项目的违法企业已整改63家。同时,我市要求10月底前全面完成有“久试不验”项目的违法企业的整改任务,期间,对清理整顿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要进行行政约谈,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报讯 记者冯通报道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市有“久试不验”项目的违法企业已整改63家。同时,我市要求10月底前全面完成有“久试不验”项目的违法企业的整改任务,期间,对清理整顿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要进行行政约谈,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据了解,“久试不验”是指已经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但长期试生产不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建设项目。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存在不少“久试不验”类建设项目。2015年,新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国家环保部、省人民政府、省环保厅、市人民政府连续下发了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久试不验”类)进行清理整改的工作方案,并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要求。今年年初,依据省环保厅的具体部署,我市结合实际进行了排查摸底,清理出全市有“久试不验”建设项目的违法企业125家,并开始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

“对‘久试未验’类项目的违法企业,按照要求逐一整改。”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我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加快整改,强力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整改63家。我市要求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记者在各县(市、区)“久试不验”项目整改进度表上看到,全市有“久试不验”建设项目的违法企业共125家,其中,城区21家,陵川县11家,泽州县19家,沁水县21家,阳城县23家,高平市30家。在完成整改率上,城区73%,陵川县72%,泽州县、沁水县和阳城县分别是47%、52%和56%,高平市完成率为27%。

据悉,为进一步落实“久试不验”建设项目的清理整顿实施方案,推进整改进度,我市还将完善环境保护违法违规企业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同时,对清理整顿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要进行行政约谈,报请上级实行区域“限批”,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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