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意见》发布

[导读] 《意见》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全省11市86个县完成4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步搬迁11万农户人口的易地搬迁任务,到2020年,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省扶贫办获悉,《关于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山西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山西省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正式发布,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目标任务、搬迁对象、安置方式、建设标准、补助标准与组织落实等政策措施,是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行动指南。

《意见》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全省11市86个县完成4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步搬迁11万农户人口的易地搬迁任务,到2020年,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吕梁山黄土残垣沟壑区、太行山干石山区、晋北高寒冷凉区、限制或禁止开发区、煤炭等矿产开采沉陷区、地质灾害威胁区等区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搬迁只是手段,脱贫才是目的。《方案》强调,坚持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发展、旧村开发和村庄撤并、社会保障相结合,切实做到“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

今年是“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的开局之年。《计划》提出,2016年全省易地搬迁12.5万人。当前,正是易地搬迁工程建设的黄金期,各地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细化分解,抓紧推动各项工作。(据《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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