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0日晋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晋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孟福贵的提请,免去:
贾政雷的晋城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晋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杜培德的提请,任命:
张艳利为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 丽为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晓强为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陈晓勇为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免去:
陈晓勇的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罗林胜的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 军的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