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取消医保“两定机构”资格审查 今后将实行协议管理

[导读] 市人社局获悉,今后我市将取消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审查环节,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协议管理。

本报讯 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后我市将取消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审查环节,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协议管理。

取消医保“两定机构”资格审查,意味着定点医药机构确认将由原来的“经行政部门进行两定资格审查后再由经办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两步走’转变为仅由经办机构与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一步走’”。今后,我市依法设立的各类医药机构可根据医疗保险医药服务的需要、条件以及自身服务能力,自愿向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实地查验合格的,与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执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按照协议内容提供医药服务。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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