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下月申请

[导读] 城区2016年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即将开始申报,有城区居民户口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于8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到城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保障性住房受理窗口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每月可获得10元/平方米的补助。

本报讯 城区2016年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即将开始申报,有城区居民户口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于8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到城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保障性住房受理窗口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每月可获得10元/平方米的补助。

据悉,申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应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需取得城区居民户口一年以上,且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符合民政部门低收入认定条件,即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1万元,家庭总资产低于26万元,未购买私家车等;人均拥有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家庭住房面积低于50平方米,并在本行政区域内自行承租住房(不包括承租各类商业、生产、办公等经营性用房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府性公房);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并且无保障性住房登记记录。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可向城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提交《晋城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表》、家庭收入情况证明、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家庭财产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

据介绍,租赁补贴将按申请家庭中符合租赁补贴资格的人数发放,人均补贴面积20平方米,家庭补贴面积最大50平方米;申请家庭拥有住房的,按所拥有住房面积与补贴面积的差额计算,差额不足20平方米的,一律按20平方米计算。(陈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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