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评审中心加强委托机构管理

[导读] 今年以来,沁水县财政局评审中心通过建立健全评审中心与社会中介机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评审机制,加强对委托机构管理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本报讯 今年以来,沁水县财政局评审中心通过建立健全评审中心与社会中介机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评审机制,加强对委托机构管理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一是严格评审时限,要求委托机构单位在限期内完成项目工程造价工作,评审时间为5—15个工作日,每迟延1天减分10分,迟延2天减分20分,累计两次不能按时完成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的,在本年度内将不再给该中介机构安排新的评审项目。二是严格评审质量,对评审结果误差率超过一定范围的,给予减分处罚,误差率过大的,清退该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三是严格预算评审报告,对报告出现文字表述错误、表格错误、审减(增)原因不明确、定额套算错误、计价重复错误等现象,给予相应减分处罚。(刁会民 王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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