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农户今冬取暖用煤继续实行货币化补贴

[导读] 根据《山西省2016年全省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货币化补贴实施方案》通知要求,我市2016年继续对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实施货币化补贴。

本报讯 根据《山西省2016年全省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货币化补贴实施方案》通知要求,我市2016年继续对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实施货币化补贴。

据了解,补贴对象为2010年度农户人均纯收入低于省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全省农村人均纯收入两倍(4736×2)水平的农户,补贴标准为每户230元,补贴方式是依据批准的农户发放数,通过晋城市涉农补贴“一卡(折)通”发放到低收入农户手中。补贴资金为省级专项转移支付,今年省下达我市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补贴资金为13201万元,目前已切块下达各县(市、区)。

据了解,为解决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问题,市政府从2011年开始,每年向每户供应1吨冬季取暖用煤。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从去年开始,对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由实物发放改为货币化补贴。

市财政局要求,各县(市、区)应根据本地实际,制订详细措施,确保发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党的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周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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