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拨今年第一批光伏发电补助 共安排资金574.24万元

[导读] 日前,我市下拨了2016年第一批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共计230项,574.24万元。

本报讯 日前,我市下拨了2016年第一批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共计230项,574.24万元。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资金补助,是落实市政府2015年6月出台的《关于促进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财政扶持意见》文件精神而开展的,实行后补助支持方式。补助的范围包括全市农村地区、购置使用本地光伏产品且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的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的类型包括农户自建的家庭发电项目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的与现代农业设施相结合的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的标准是电量补贴0.2元/千瓦时,装机规模补贴3元/瓦,补助时间5年,到2020年6月止。

此次补助资金的下拨将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户安装光伏太阳能电站的积极性,对推动我市光伏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意义重大。(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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