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及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

[导读] 8月16日,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及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申请人登录该查询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后,就可以办理查询。

本报讯 记者王辉报道 8月16日,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及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申请人登录该查询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后,就可以办理查询。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工程招投标领域的日益规范,我市检察机关受理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数量逐年上涨,目前共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7433次,查询范围不断扩大,涉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医药卫生、教育、金融等领域。鉴于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办理查询业务,申请人每次查询均需提供纸质资料,加之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的规定,申请人频繁查询、负担较重。为节约社会成本,提升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查询企业与群众,市检察院研发了互联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开通了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查询平台。

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介绍说,设立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查询平台的目的,在于“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通过缩短查询时间,减少查询成本,最大限度地便利群众。如果是个人查询,需要提交申请书照片和申请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照片;如果是单位信息查询或单位信息批量查询,需要上传申请书照片、营业执照副本照片、经办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照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照片,未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还需要上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照片。同时,该查询平台开设了电子备案功能,每个申请人第一次查询输入完整的信息后,系统将进行电子备案,也就是在系统中建立“一申请人一档案一编号”,并将编号反馈申请人,申请人再次查询时只要输入相应的编号,相应的信息就会从备案库中自动显示,避免了每次重复录入数据。此外,查询系统还专门设置了“进度查询”功能,申请人输入查询申请时获得的查询码就可以查看进度,在检察机关上传告知函后,就可以下载并打印了。网上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与在检察机关现场打印的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只要扫描告知函左上角的二维码可以验证告知函的真伪。

据了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及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后,申请人有两种查询途径,一是登录晋城市人民检察院网站,点击“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进入查询页面;二是直接登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及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sxjcjcy.gov.cn:8088/)办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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