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银行卡发卡服务费将封顶控制

[导读] 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在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方面,要实行封顶控制措施。

8月22日,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在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方面,要实行封顶控制措施。

《通知》指出,要降低发卡行服务费费率水平。发卡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借记卡交易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13元,贷记卡交易不实行单笔收费封顶控制。银行卡清算机构收取的网络服务费不区分借、贷记卡,单笔交易的收费金额不超过6.5元。也就是说,分别向收单、发卡机构计收时,单笔收费金额均不超过3.25元。

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慈善机构刷卡交易,将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全额减免;自本次刷卡手续费调整措施正式实施起2年的过渡期内,按照费率水平保持总体稳定的原则,对超市、大型仓储式卖场、水电煤气缴费、加油、交通运输售票商户刷卡交易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优惠。

据悉,此次调整、完善后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政策,适用于我国境内发卡机构发行的银行卡在境内银行卡受理终端发起的消费交易。(据《山西日报》)

  • 移动平台

扫描二维码 手机浏览生活服务网

手机网址:点击进入

晋城论坛:点击进入

新闻投递:点击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