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贯彻落实《慈善法》座谈会召开

[导读] 晋城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座谈会召开。晋城市委副书记曾庆勇、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建宏,晋城市政协副主席马德和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晋城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王宏微主持会议。
晋城市贯彻落实《慈善法》座谈会召开
晋城市贯彻落实《慈善法》座谈会召开

9月1日上午,晋城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座谈会召开。晋城市委副书记曾庆勇、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建宏,晋城市政协副主席马德和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晋城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王宏微主持会议。

9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正式实施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是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经历长达10年的调研和起草,曾被喻为我国“开门立法”典范,作为我国第一部慈善法,它的突出意义,在于系统规范全社会的慈善行为。法律拟制定的各项规范,既针对各级政府的管理行为,也针对社会组织的运行管理与每个公民的行善方式。

座谈会上,晋城市民政局、财政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领导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如何贯彻落实慈善法、如何将慈善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怎样依法行善等主要内容进行发言。

曾庆勇要求,全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扎实的做好慈善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慈善法真正落到实处,促进晋城市慈善事业健康、顺利发展。为此他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努力做到学法和普法同步,知法和用法合一,让广大的干部群众了解慈善法,引领慈善事业发展,动员和引导更多的人积极投身慈善事业。以此次座谈会召开为契机,用好贯彻好慈善法,推动晋城市慈善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二要大力宣传,加强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和互联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各类的慈行善举和正面典型,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着力推动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通过学习、贯彻、宣传慈善法,进一步传播慈善文化,引导社会公众转变传统的慈善观念从大灾大难后的集中献爱心转变为常态化、点滴化、普及化的产业资产转变,逐步使投身慈善、奉献爱心成为现代公民自觉的意识和生活方式;三要狠抓实施,强化保障。民政部门作为慈善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晋城实际,认真制定相关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有效性,奋力开展晋城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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