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出台政策扶持奖励电商发展

[导读] 日前,泽州县出台了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并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本报讯 日前,泽州县出台了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并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一是扶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该县企业、网上商城、网店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实际合作单位(含网店)20户以上的,基础网络服务费、软硬件投资,按比例给予奖励;电商公共营销平台年度宣传推广费用,按比例给予奖励。

二是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做强做大。对以电子商务为主业的独立核算电子商务企业,年度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5万元以上的,缴纳税收地方所得部分按比例给予奖励;对线上年销售额达200万元(含)以上且发展目标清晰、潜力明显的电子商务企业,按销售总额给予奖励。

三是鼓励企业个人积极开设网上商城旗舰店和中小网店。凡在该县注册企业,在天猫、京东等知名第三方平台上设立网上商城旗舰店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且年内交易业务2000笔以上的,给予奖励;个人开设的中小网店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且年交易业务达1000笔以上的,给予奖励。

四是鼓励物流配送企业做大做强。对在该县注册缴税的物流配送企业,每年为电商发出本土产品达5000单以上的,给予物流运费补贴;对快递企业在该县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拨中心为电商开展快递服务的,每年实际发出5000单以上的,给予物流运费补贴。

五是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入驻运营20户以上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孵化器),具备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所需的配套服务设施,且有经营实绩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租用场地的,按租金的比例给予奖励;对入驻园区且有经营实绩的商户,其用于经营用房的租金,按照年租金的比例给予补助;电子商务产业园(孵化器)获得省、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称号的,在享受上级政策扶持的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李清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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