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三项行动根治超限超载“顽疾”

[导读] 9月21日起,新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正式施行。为确保将新规定落到实处,即日起,我市全面组织开展了整治货车非法改装、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和车辆运输车治理三个专项治理行动,目的是彻底根治车辆非法超限超载“顽疾”。

本报讯 记者袁泉报道:9月21日起,新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正式施行。为确保将新规定落到实处,即日起,我市全面组织开展了整治货车非法改装、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和车辆运输车治理三个专项治理行动,目的是彻底根治车辆非法超限超载“顽疾”。

据了解,新《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于公路货运车辆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依法实施处罚后,要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同时,还将全面禁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的“双排车”通行,并加强运营车辆准入管理。

“三个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将持续到2017年。其中,整治货车非法改装专项行动,主要是通过加强车辆生产、销售、改装、登记检验、使用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推动形成健康合法的市场秩序。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至2017年7月31日,将统一超限超载标准,严厉打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强行闯卡等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环境。车辆运输车治理专项行动将通过推行国家新修订的运输车相关标准,加强对车辆运输车生产、改装、销售和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基本消除车辆运输车违规运营现象。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分为三个阶段:2016年9月21日起,全面禁止“双排车”通行,并督促汽车整车物流企业更新改造不合规车辆运输车,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20%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改造。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面完成所有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改造。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

同时,为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将全部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其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接受检查,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检查。对违法车辆,由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罚单依法进行罚款、计分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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