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6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被列入“黑名单”

[导读] 去年以来,我市市县两级食药监部门制定实施了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近日,我市公布了首批列入“黑名单”的6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基本信息、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理结果。

本报讯 去年以来,我市市县两级食药监部门制定实施了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近日,我市公布了首批列入“黑名单”的6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基本信息、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理结果。

一是城区摆君君馒头小作坊。2015年7月27日,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该店检查时发现,该店正在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未能提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城区食药监局于2015年9月15日对其实施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310元,罚没款共计7310元;3、立即停止生产。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主动缴纳罚款,现已申请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是城区柴育忠豆腐小作坊。2015年7月31日,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该店检查时发现,该店正在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未能提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城区食药监局于2015年10月19日对其实施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56元,罚没款共计5256元;3、立即停止生产。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主动缴纳罚款,现已申请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是城区玉伟生牛羊肉店。2015年11月3日,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该店检查时发现,秦玉伟生牛羊肉店经营有一批牛肉125斤,未能提供该批次牛肉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城区食药监局于2015年12月22日对其实施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130000元;2、没收违法经营的生牛肉125斤。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主动缴纳罚款,现已申请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是城区酸汤鱼火锅。2015年7月7日,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城区酸汤鱼火锅检查时发现,该店不能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城区食药监局于2015年8月19日对其实施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3000元。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主动缴纳罚款,现已申请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是城区俊萍薛阿婆新派餐厅。2015年4月21日,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城区俊萍薛阿婆新派餐厅检查时发现,该店现场有8名从业人员不能提供健康证。经调查2014年12月8日南街食药站在该店检查发现6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责令该店整改,直到2015年4月21日该店仍有8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并正在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城区食药监局于2015年5月14日对其实施以下行政处罚:责令未体检人员立即体检,并处罚款3600元。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主动缴纳罚款,现已申请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是城区台湾风味手撕鸭店。2015年8月6日上午9时40分,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城区台湾风味手撕鸭店现场未能提供《食品小作坊许可证》,经调查,该店在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城区食药监局于2015年11月4日对其实施以下行政处罚:1、立即停止生产;2、没收违法所得2200元;3、罚款人民币5000元;罚没款共计人民币7200元。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主动缴纳罚款,现已申请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列入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的期限为1年,自公布之日算起。

本报通讯员

  • 移动平台

扫描二维码 手机浏览生活服务网

手机网址:点击进入

晋城论坛:点击进入

新闻投递:点击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