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3266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完毕

[导读]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沁水县社保所为符合条件的3266名企业退休人员进行了养老金待遇调整,这是自2005年以来第十二次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

本报讯 近日,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沁水县社保所为符合条件的3266名企业退休人员进行了养老金待遇调整,这是自2005年以来第十二次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

调整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调整办法和标准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50元(不满1年的计为1年),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调整上述基础上,每月再增加50元。

待遇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由2015年的2357.6元增长为2016年的2479.6元。增长比例为5.2%。最高月调整额为298.5元,最低月调整额为105元。 (张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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