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科报道 日前,市环保委通报了今年1—9月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好到差依次为:沁水县5.09,陵川县、高平市均为5.29,阳城县5.33、城区6.83、开发区6.98、泽州县7.32。
其中,除城区和开发区综合指数同比分别上升8.2%和8.9%外,其余县(市、区)综合指数同比均有所下降,高平市、沁水县、阳城县、陵川县优良天气比例均达80%以上,暂时达到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要求。
六项污染物中,臭氧变化幅度最为明显,仅陵川县同比有所下降,其余县(市、区)同比均有所上升,且上升幅度均达20%以上;陵川县、开发区、城区、沁水县二氧化硫同比上升;陵川县、开发区、城区、沁水县二氧化氮同比上升;一氧化碳仅泽州县上升28.6%;阳城县、开发区、城区PM10同比出现上升,其余县(市、区)均有所下降,且下降幅度暂时达到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城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出现上升,开发区与去年持平,其余县(市、区)均有所下降,下降幅度暂时达到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
市环保委要求,各县(市、区)要结合通报内容,认真分析本辖区环境空气质量及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的原因,结合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点,制订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冬防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