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住建局发布风险提示:公布17家未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

[导读] 近日,市住建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房产交易中的风险,并同时公布了备案的1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未备案的17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

本报讯 为规范房地产经纪经营行为,维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市住建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房产交易中的风险,并同时公布了备案的1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未备案的17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

市住建局提示:一是选择在住建局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交易当事人在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业务时,应当选择在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业务。经纪机构在接受业务委托时,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并归档备查,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中应当约定进行房源信息核验的内容。二是妥善管理房地产交易资金。交易当事人支付交易资金时,应当在订立买卖(租赁)合同时,明确交易款项金额、支付方式,严禁将交易资金交给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三是慎审订立房地产经纪合同。交易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要认真对合同条款进行检查,认为条款不完善的,应当坚持对有关合同内容进行细化、完善,不要轻信某些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的口头承诺,要把所有的约定落实为书面合同条款。四是确认售房(出租)人对所出售(出租)的房产具有合法产权。经纪机构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在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源信息应当一致。购(租)房人应查询核实有关房地产权属登记信息,了解所购买(承租)的房屋产权有无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出售(出租)该房产的人是否为房屋产权合法人。五是经纪机构服务价格要合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由当事人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经纪机构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等法律法规。

同时,欢迎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2229236。

本报通讯员

■ 相关链接

备案的1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

晋城市世纪坊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晋城市盛世家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晋城市安家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

晋城市琨仲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晋城市乐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晋城市大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晋城市新世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晋城市百家兴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晋城市铭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晋城市上由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晋城市双侣风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晋城市创辉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

晋城市逸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未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

晋城牵手房屋信息咨询服务部

晋城市鑫晟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晋城链家地产

晋城耀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一手托两家房产信息咨询部

晋城佳家置业房产中介公司

晋城景桥房屋信息咨询部

晋城市七日地产中介公司

晋城市邦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晋城市易居客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山西晋房晋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山西志帆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晋城市天都嘉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晋城市嘉创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晋城市万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晋城市鑫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晋城市玮一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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