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沁水县印发《农村(社区)现任“两委”主干激励薪酬发放暂行办法》,对落实农村干部待遇管理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按该办法,连续任职9年以上、18年以下(含18年)的现任农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每人每年分别为1万元和0.5万元的标准薪酬,对于连续任职18年以上的现任农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每人每年分别为2万元和1万元的标准薪酬。基本薪酬由“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补贴+人口数量补助金”两部分组成,约占薪酬总额的60%左右。人口数量补助金,按照所在村户籍人口数量1000人(含)以上、500—1000人、500人以下三个等次,分别确定为:标准薪酬×40%、标准薪酬×40%×90%、标准薪酬×40%×80%。绩效薪酬由“年度岗位考核奖金”组成,约占薪酬总额的40%左右。年度岗位考核奖金以优秀、称职两个等次分别确定为:标准薪酬×40%、标准薪酬×40%×80%。受表彰奖励奖金,根据所在村党支部、村委会以及个人的受表彰情况确定,受中央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的,年增加奖金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
今年沁水县财政预算列支13万元对符合领取条件的51名村干部发放岗位激励薪酬,进一步解决“报酬低”的问题,实现“劳有所得”。(张丽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