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

[导读] 11日21日,国家督导委员会检查组在国家督学刘平的带领下,对晋城市沁水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

黄河新闻网晋城 日前,晋城市沁水县顺利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

11日21日,国家督导委员会检查组在国家督学刘平的带领下,对晋城市沁水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

国检组深入沁水县8所学校和1个教学点及特殊教育学校,重点对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校际间差距、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公众满意度等方面对沁水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

国检组通过网络满意度调查、汇报、答辩、座谈会、实地督导检查,认为沁水县近三年义务教育财政经费实现了“三个增长”;全面完成了学校标准化建设,达到省定办学标准;教师配备达到省定要求;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措施考核、中小学均衡差异系数、群众满意度等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国检组对沁水县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近年来,沁水县围绕“用心办教育、按规律办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理念,坚持“人才强县”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大教育投入,整合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提升队伍素质,促进教育公平,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城乡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师资配备、教学设施、教育科研等方面统筹发展、协调发展、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逐步实现由城乡硬件设施的大均衡向教学质量的大提高转变,由办学条件的大投入向教育内涵的大发展转变,县域教育水平呈现出整体提升的良好态势,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逐步提高,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沁水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共经过校级自查、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验收和国家认定五个级段。市级复核沁水县评估得分96.8分,达到申报省级评估标准。省级评估沁水县得分96.5分,在今年全省接受省级督导评估的33县中排名第七,并向国家督导委员会申请认定。(晋城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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