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保障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导读] 沁水县通过“四个明确”保障2017年农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确保第一书记工作有效运转。

本报讯 沁水县通过“四个明确”保障2017年农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确保第一书记工作有效运转。

明确来源标准,由选派单位根据人数做出预算,县财政从2017年开始为32名县直单位选派农村第一书记每人每年预算安排1万元工作经费;明确使用范围,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第一书记购置办公用品、支付水电费、学习培训、外出考察、慰问困难党员等方面的费用,并明确“六个不准”;明确报销办法,工作经费实行支出报账制,报销时提供原始发票,注明时间、地点、事由、明细等;明确管理监督,由派驻村按照村委公开标准,每季度对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并将使用情况列入第一书记年度考核。  (谭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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