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环保委发出倡议:春节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

[导读] 市环保委向广大市民倡议,春节、元宵“两节”期间,应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减轻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应带头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广大党员干部应率先垂范,引导亲属好友减少燃放烟花爆竹。

本报讯 记者袁泉 实习生李帅报道 新春临近,烟花爆竹燃放高峰也即将到来。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制造垃圾和噪音,还会造成空气中污染物浓度急剧飙升,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体健康。为此,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于近日发出倡议,呼吁市民“两节”期间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

据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燃放烟花爆竹形成的烟雾含有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以及碳粒等颗粒物,不易迅速扩散,容易导致PM2.5浓度大幅度上升。而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和碳粒等烟尘,会刺激人的呼吸道,伤害肺组织,损害神经系统和眼睛。此外,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和炸伤、灼伤人的事故。

市环保委向广大市民倡议,春节、元宵“两节”期间,应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减轻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应带头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广大党员干部应率先垂范,引导亲属好友减少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应文明进行,不在明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不燃放具有危害性的礼花弹、大型烟花;不在早、晚等休息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通风状况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阳台、楼顶、草坪上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要在家长的监护下燃放烟花爆竹,不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此外,建议市民选择低碳环保喜庆方式,比如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积极选购低污染的环保烟花爆竹,在享受烟花爆竹带来的喜悦时,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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