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法院推出实施办法促进阳光司法

[导读] 为适应司法改革形势,深入推进裁判文书公开,陵川法院在认真总结先期试行经验基础上,把握审判管理、司法公开的新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陵川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上网,深入推进阳光司法。

本报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已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为适应司法改革形势,深入推进裁判文书公开,陵川法院在认真总结先期试行经验基础上,把握审判管理、司法公开的新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陵川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上网,深入推进阳光司法。

为制定实施办法,审判管理办公室将推进审判流程管理与审判质效考核统筹谋划,经认真研读最高法院的具体规定,深入开展实践调研,层层征求意见,从贯彻原则、文书种类、技术处理、智能分工、考核通报、责任承担、补救措施等方面,明确标准,细化流程,全方位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为进一步简化文书上网流程,强化节点管控,由信息技术部门将文书公开纳入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设定为由承办法官在办案平台一键点击自动公布模式,努力让“要我上网”变为“我要上网”,切实解决上网不及时、上网比例不高问题,倒逼法官自觉提升司法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今年以来,面对构建员额制法官办案新机制,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为着力点,以落实裁判文书上网新规定为抓手,把裁判文书挂在网上,接受网民评点,正成为检验员额制法官司法裁判能力、依法办案定力的新标尺。 (李佩军 李慧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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